記者孫偉倫/台北報導
由國民黨花蓮縣立委傅崐萁負責提案的「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」,遭執政黨批評有違憲、傷害國家財政紀律之虞而不願支持。立法院今日朝野協商後做成結論,將「花東快速公路」建設改以通過較無法律拘束力、僅建議性質的主決議案方式處理。
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提出「花東快特別條例」等有關花蓮交通建設法案,適逢403花蓮地震造成花東北上交通中斷而引起爭議。(圖/資料照)
主決議內容指出,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於今年8月完成期末報告,請交通部盡速完成審議程序,並積極辦理環境影響評估、原住民部落諮商、建設計畫審議、公務預算籌編、工程設計、用地取得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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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決議內容表示,依法完成相關程序後,盡早發包施工,確保花東居民等通行安全,前後期程以12年完工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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